12月23日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度,严格值班值守制度

(一)确保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各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全面落实集中办公要求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坚持州县联动、“工作组+专班”的指挥部运行机制,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强化专业化、垂直化管理,集中统一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运转高效,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指挥调度精准化、专业化水平。(二)科学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市指挥部、州指挥部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深入研判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找准当前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对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结合实际对可能存在的防控工作漏洞进行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要着力在科学精准上下功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备,强化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和指令传达渠道畅通,要充分认识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值班值守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值班安排,确保值班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问题。

二、强化管控,严防口岸疫情输入

(一)严格落实口岸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的公告》要求,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在河口口岸、金水河口岸成立口岸防控工作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做好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管控。进一步规范隔离观察、“双釆双检”、人员交接、健康监测等重点环节措施,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防线,严防涉疫人员外流。自即日起至年3月15日,离开河口县、金平县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春县参照执行),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或服务区,以及国省干线设置核酸证明查验点,同时对外地抵达人员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三)严格落实入境货物检测。强化进口货物和冷链食品集中存储监管仓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消杀检测“”工作制度,确保每天开展1次仓区环境消杀,每天对仓区内进口货物及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1次核酸采样检测,指导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严格执行“人货分离、分段运输”的要求,对入境货车货物和运输车辆严格落实核酸采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做到每车必检、人物同防。(四)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监管。严格做好冷链运输车辆的消毒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运单登记,确保货物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严把通关、存储、运输三道关口,做到全链条闭环管理,指导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切实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监测,对入境口岸通关、冷链作业等重点岗位人员,落实核酸检测筛查和健康监测措施,严防疫情从“货”入境。

三、突出重点,抓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严格管控人员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活动,举办会议尽量采用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及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组织或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各县市指挥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做好登记报备审批表,建立管理工作台账,明确防控监督管理责任人,做好就餐人员信息登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严管旅游景区和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各县市指挥部要将健康码、行程码作为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公园、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娱乐等场所的有效凭证。定期检查公共场所执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亮码通行、环境消杀等措施落实情况。(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各县市指挥部要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坚决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四)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要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网格作用,组成排查遍访小组,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辖区内入州返乡人员的排查摸底登记工作,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人。(五)持续续完善多渠道监测预警。各县市、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餐饮娱乐场所、农贸市场、海鲜冷冻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医疗卫生机构、高速公路休息站等人群聚集性公共场所,主动开展体温检测及环境监测,特别是对进口冷链食品、医院污水、隔离场所污水、农贸市场污水、公共场所电梯等重点环节开展定期持续监测。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四、居安思危,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一)细化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联动协调机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细化完善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加强分析研判,对已有的相关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按照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和最新防控要求,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完善核酸应急检测调度等相关预案。各县市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核酸应急检测准备,确保当疫情发生时,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辖区内采样检测工作。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准备。各县市卫健部门、各级医疗机构要在节前强化培训、演练,妥善安排组织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卫生防疫队、紧急医学救援队),做好采样、流调、检测、消杀相关准备工作,做好医院和在发生聚集性病例医院集中救治的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需要时能迅速到岗,做到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三)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三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体系,立足疫情防控和爆发疫情处置需求,按照要求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按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目录,以满足60天防控需要为基数进行政府实物、协议和生产能力综合储备;卫生健康部门参照储备目录,做好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消杀器械和药品、医疗设备等储备,充分发挥部门储备调度迅速的优点,保障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紧急需求,医疗、疾控机构物资药品储备量原则上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核心物资做到“应储尽储”,同时建立存储轮换制度。

五、规范管理,坚决杜绝交叉感染

(一)坚决杜绝隔离场所感染风险。强化集中隔离点公共区域的通风和消毒措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处理流程。对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实施登记造册、培训上岗、集中住宿、闭环管理和高频次核酸检测等措施,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对出现感染者的隔离点,要及时回溯流调,加强环境采样,并采取延长风险人员隔离期等有效处置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物处理。严落实集中隔离解除后的闭环转运,加强隔离地与目的地及交通运输部门间的人员信息共享传递,规范做好到达目的地后的社区管理工作。(二)科学规范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各县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场所,不断完善预检分检流程。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严格执行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和要求。配备充足医疗力量和后勤保障力量,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做到核酸检测%全覆盖。医院职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员培训和演练,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医务人员进行分类集中管理,强化实施标准预防措施,有效控制交叉感染风险。对感染防控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逐一进行梳理排查,严格落实院感防控相关规定,规范消毒隔离、车辆转运、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限时整改,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六、严格管理,强化交通出行疫情防控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倡导鼓励在州人员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二)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各县市特别是各级各类交通运输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重点是旅客高频接触使用设施设备,做到各类公用设施、物品、环境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要重视安检设施消毒,强化安检行李传送带、手检设备等消毒工作,健全消毒制度,落实消毒措施,保证消毒效果。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方便旅客购买使用。(三)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交通运输场站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扫码或查验通行,严格旅客进出站测温设备管理,做到测温仪数量充足,确保测温覆盖所有进出站通道,不漏一人、确保不因测温设备不足造成人员聚集。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提醒旅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控制公共交通工具载客率,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七、强化督导,抓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两节”期间,各县市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紧盯各类重点场所,加强疫情防控巡查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潜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定期对辖区内疫情防控各环节风险隐患开展系统排查,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以案示警,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切实督促整改到位。(三)强化综合督导检查。州级指挥部13个常态化综合督查组,要聚焦口岸、边境通道、集中隔离场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口冷链企业、集中监管仓区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县市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公开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开展“回头看”,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责任。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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