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各位,不管你是开车还是骑车,都请看
杭城交通,有两股巨大的车流,每天多万辆机动车和多万辆电动车,在主城区的大街小巷奔流不止,它们时常会发生激烈的交集。 作为一名跑了多年热线新闻的记者,经常会去车祸现场采访。从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年,杭州全市因电动车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年增加到了多人。现在四成车祸都和电动车相关,这一点在我的日常采访中也能得到印证,电动车事故真的是越来越多,现场也越来越惨。 昨天我打开报社的稿库查询,在快报当记者4年多,报道过的电动车事故,就已经有70多起,其中的惨烈者,当时印在了脑子里,过了很久还会时常想起,也时常会感到心疼,有的时候,真的就是一念之差,瞬间就让亲人生死相隔,经常是一起事故之后,几个家庭的平静和幸福几乎被毁。 前天采访的两起惨烈车祸,两辆电动车上4个人被工程车后轮碾过的现场,也会被我深深地记住,特别是其中坐车上的两个,都还是孩子,他们的人生刚刚开始就已戛然而止。 ▲前天,在凤起东路和运河东路的交叉口,一个男孩因电动车车祸而逝去。 另一幕异常惨烈的现场,发生在年5月21日早上。一位年轻妈妈骑着电动车外出,带着两岁的儿子,为了让儿子坐舒服些,她在车前摆了一张小塑料凳,孩子坐在凳子上。后来发生的事,交警通稿里是这么写的: 杨某某(男,36岁,16年驾龄)驾驶杭州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浙A号路大型公交客车,在机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徐家洋路口处时,与在机场路同向行驶的赵某某(女,23岁)骑行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乘载一人)发生事故,致该电动自行车前踏板上的黄某某(男,2岁,赵某某之子)掉落后,被浙A号大型公交客车右后轮碾轧致死,这起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 那天的现场很惨很惨,亲眼看到儿子被轧在车轮底下,孩子母亲在现场几度晕厥,后来被送走…… ▲惨剧发生后,闻讯赶来的男童家属瘫倒在事发现场。资料图 这样的惨烈事故极其震撼,记得那次快报头版头条的报道标题是“天大的不幸!”但和更多普通人相关度更高的,是一些看似普通的事故,它们对人身心以及经济的摧残程度一点也不小。 我身边的同事们,大部分不是开车就是骑电动车上下班。 同事小王,年就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她开着刚买的车从报社出来,行驶到体育场路中北路口,绿灯左转,一辆电动车迎面冲来,两辆车都避让不及,电动车重重撞在她的汽车右前侧。 一起看似并不算大的事故,却因为麻烦不断的赔偿问题,成为小王那几年里最大的烦恼,后来的赔偿纠纷还上了法院,直到去年,官司才算打完。小王说,那三年里,很多本该美好明亮的时间,都因为这起事故,而变成了深灰色。 另一位同事的姐夫老黄,刚刚到了退休年纪。今年3月,他骑着电动车经过城北丽水路时,被一辆从路口横穿出来的轿车撞倒,小腿两处骨折,交警认定的结果,司机要负全责。 和那些惨烈事故比,老黄伤得不算太重,按一般人的理解,既然责任这么清楚,司机赔钱不就完了?但往往放在现实里,事情哪里会这么清爽简单? 老黄当然住了院,两处骨折要做两次手术,要打两次钢钉,要用两块钢板固定。事故赔偿的事,主要是家里人帮他跑。还好,司机是有单位的,当医院,交了急救费5万块钱。5万块钱花完,老黄家人再去要钱,单位说,事情是司机出的,你找司机吧。司机说,我开车是工作,你还是要找单位?……来回若干次。治疗不能耽误,老黄只好自己先垫钱。出院前要结账,又找到司机单位,单位说,现在你还没治完,赔多赔少怎么算?还是治好之后,算出来多少,再赔多少……老黄只好接着垫,现在他个人已经垫进去十几万块钱了。 那段时间正是股市最好的时候,周围的亲戚朋友一个个谈到股市都是兴高采烈热火朝天的样子,老黄却一直躺在病床上,垫进去的这么多钱,如果也像他们一样炒股……唉,将来能不能顺顺利利拿得回来,心里也不是特别有底,难不成还要上法院打官司? 事故之后,司机烦,单位烦,老黄更烦。 老黄现在休息在家,虽然已能慢慢走动,但只要步子迈得稍微大些,就疼得不行。一想起这事,就会觉得自己真是冤大头啊,明明没有哪怕1%的责任,明明是个纯粹的受害者,但是账算到最后,吃了最大亏的,还不是自己?最后就算对方全赔,也只是物质上的实报实销,这些天来,挨的那些苦、遭的那些罪,生理的巨大痛苦加上心理上巨大的阴影,所有这些,不都要全部落在自己头上? 在这一点上,我深深地理解并同情老黄,一旦发生事故,就绝不会有赢家,人生的幸福和成功需要点滴积累,而毁掉,有时只需要一瞬。 看来,不论开车还是骑车,小心小心再小心,保护好自己,才是上上之策。 作为一个跑热线新闻的记者,我也买了一辆电动车,带着码表和公里计数器,时间恰好是杭州的机动车限牌前。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晰?因为,买电动车的同时,也买了一辆轿车。 这两辆车我交替着用,一年多下来发现,汽车只开了公里,电动车的公里计数,已经有多公里了。 我能说得出电动车的各种好处来:骑着不累,充电不贵,比自行车快,比摩托车稳,再说杭州城里也不好开摩托车的;当夜晚来临,还可以打开前照灯,几乎跟车灯一样明亮,戴上头盔还会很酷,最主要是到了目的地,从来不会为停车打转、发愁。 杭州城里很多次突发事件,白天黑夜,我骑着电动车发挥了小、快、灵的作用,每次骑车回来的路上,我还常想,要把新闻写得像城市里的电动车一样,轻快、朴实、接地气。 直到我骑着电动车,采访了两次并不是很大的交通事故,才意识到,对于这个交通工具,安全要求不能放松,要有一个比汽车还要小心的心态。 一次是去年夏天,朝晖那里,有个21岁的小伙子骑电动车给妈妈买早餐,疑似刮擦了一大早散步的81岁大妈,大妈摔倒后,颅内出血,深度昏迷。小伙子家境一般,妈妈又刚做过癌症手术,而大妈辛苦了一辈子,七八十岁才停下来,真正享享清福,没想到早晨出去散步,不再醒来,家人非常悲伤,一时接受不了。这么一起电动车小事故,把两个心酸的家庭呈现出来。我采访回来的路上,不再想稿子写成什么样,而是把电动车的速度放得慢一点,周围行人观察再仔细一点。 另一起,也是一个小事故,发生在今年春天,元宵节之前。北山街道舞龙队的徐大姐,在舞龙队修完龙须,准备元宵节当天连舞三场9节龙。但是,她回家的路上,被一辆电动车撞了,腰椎骨折。徐大姐是舞龙队的骨干,9节龙的第二棒,除了第一棒龙头,整个舞龙的身子骨,都是徐大姐撑起来的。现在,舞龙时最需要的腰椎骨折了,徐大姐10年的舞龙生涯,可能因为电动车这一撞而结束。骑电动车的,是一个环卫工大姐,她也因此付出自己一条又一条马路扫出的辛苦钱。 因电动车而引发的事故,有些并不是这么轻轻刮擦,很多还很惨烈。 我采访过的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凌斌,从事了多年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讼。 凌律师告诉我,这两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增长太快了,逐年增多,现在已经占到他接案数的70%以上了。 他总结出电动车交通事故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电动车跟机动车相撞,多数是受害者,你说它速度快,但机动车速度更快,斜着大转弯时,最容易混道,产生碰撞,致伤致死,赔偿金多起来,一般都选择上诉,所以案件数量上来了。 还有就是,电动车是肇事者。在非机动车道上,由于电动车加载电瓶过多,车速很快,而步行或骑车的行人,老龄化也加大了,他们躲闪的灵活性不强,电动车碰撞后,老人的伤害比年轻人要大得多,这样的话,赔偿金额也会很多,家人一般不会私了,选择司法诉讼。 “涉及电动车的案件增多,还有就是电动车的使用人群也在增多,这种情况下,骑电动车,真的要小心一点,这些电动车价格一般不高,有些还是改装而来的,没有牌照,骑车人的家境也不是很富裕,出事后,有些涉及天价赔偿,可能因为一辆电动车,整个生活都受到致命的影响。”凌律师说。 说得是啊,骑电动车的人,你撞起得谁?又被谁撞得起? 看过之后,小布也想跟大家说一句,无论你是骑车还是开车,生命只有一次,请务必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的慢一点儿,生活或许会更幸福一点儿~ 来源丨都市快报 编辑丨留白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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