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3月2日消息(研究员孙航海)今天,杭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3月3日起,杭州本地居民禁购第三套住房;外地居民在杭购房需提供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并限购二套房;富阳、大江东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原文

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年3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年3月2日

这是自年9月重启限购以来,杭州第二次发布的加强楼市限购力度政策。(年11月9日针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发布过限购政策)

那么,相比去年的限购政策,本次发布的限购措施在哪些方面有所加强呢?

首先是限购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启动限购限购政策。

其次是针对本地户籍居民,限购2套;最后是非本地居民户籍在限购1套的情况下,调整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

此次政策加码,是在中央首次定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背景下,同时为了抑制杭州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过旺而提出来的。

政策背景: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首次定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同时,会议明确强调,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

土地市场:而据好地数据库统计,年以来,富阳区出让宅地6宗,成交楼面价由16年4月份成交的万科项目(元/㎡),到17年1月成交的大家项目(元/㎡),上涨幅度达到%。

年8月2日德信以总价万元竞得大江东河庄街道一宗宅地,楼面价元/㎡,溢价率%。创下了大江东新高,成为了板块内首宗突破元/㎡的地块。据好地研究院推算,地块保本房价需达到元/㎡。

此外,年,杭州九区共出让地块宗,总出让金亿,刷新历史新高。其中宅地成交楼面价元/平米,距之前年度最高的楼面均价(年的元/平米)上涨了69%。

楼市成交:透明售房数据显示,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尤其是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更为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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