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号,星期三:限号4和9;明天星期四:限号5和0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一般在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4月2日至年4月2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

2.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年4月2日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网上报名

年4月20日24:00前报名结束。0年及以前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必须有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遵循本公告四(一)中的相关规定)、《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表上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年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必须有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表上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专业)、《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weibing

26.   

(三)资格审核

区组织部、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考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两个阶段。

.适岗性评价

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选派5名评委组成考核组,通过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两个结果,三名及三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适岗性评价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

面试由区组织部、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通过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现行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和结果当天公布。

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0:,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点师范类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于年7月3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组织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法律规定情形以外,双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出芦台经济开发区,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考生一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适岗性评价和面试。(具体按选聘时疫情防控要求操作)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手机:

(工作日上午9:00-:00,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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