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狼真来了明天0点开始杭州限牌
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和机动车限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杭州自年3月26日零时起对全市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管理。 ☆自年3月26日零时起至年4月25日24时止,全市暂停办理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杭州实行“无偿摇号+有偿竞价”方式配置增量指标。 ☆全市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及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在年3月26日零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签合同购车但未办理上牌的,需要办理公证证明才能上牌。 ☆3月26日零时前存量二手小客车将盘点、备案造册,已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布。存量二手小客车只能进行一次转移登记,且原车辆所有者不产生更新指标。 杭州市定于年5月5日上午7∶00起,调整实施机动车法定工作日“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调整后的“错峰限行”措施继续采用“起始点”限行原则,即:在限行时段内,未进入限行区域的受限车辆禁止进入限行区域;已进入限行区域的受限车辆,需立即进入停车泊位停驶;在高架道路上行驶的受限车辆,需就近下匝道驶离并进入停车泊位停放;限行区域内停放的受限车辆不得行驶上路。 调整后的“错峰限行”措施内容为: ○“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9∶00 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 ○“错峰限行”范围 ◆“浙A号牌机动车”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非浙A号牌机动车 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错峰限行”规则 ◆浙A号牌机动车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下列车辆不受限行 ◆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其他规定 ◆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 ◆春秋旅游旺季期间,西湖风景区实行双休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具体由杭州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延长时段”设置“缓冲期” 继续采取“宣管并举”、“延伸时段严管”以及“常态管理”三个阶段加强执法管理。 按照“边实施、边完善、边宣传”的原则,对违反“错峰限行”调整措施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保留1个月的缓冲期。 但在目前“错峰限行”时段内(7:00-8:30、17:00-18:30)的违法车辆,不设缓冲期。 缓冲期之后,按照现场与非现场管理的原则,对违反“错峰限行”延伸时段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 生产、生活用车等保障 ◆对生产性用车保障。 沿用现行的管理方式并作进一步完善,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影响。 ◆对本省各地市来杭车辆保障。 采取广泛的宣传途径,提高杭州市调整“错峰限行”措施的知晓率。 ◆关于外省来杭车辆保障。 将通过省际边界、市际边界两级对外省进入杭州市区车辆进行短信告知,引导其通过换乘的方式进入“错峰限行”区域。 对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予以保障。 ◆关于其他事务来杭车辆保障。 外地来杭就医等确因无法控制时间的情形,可事后向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报备,经核实确认后,可从轻或免除处罚;对于旅游车辆,工作日按照“错峰限行”执行,以鼓励“换乘”或错开高峰时间出行,双休节假日按照景区限行措施有关通告执行。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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