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近日,有四川遂宁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称遂宁市发改委某公务员3月以来多次公开发表“外出旅游日记”,其中工作日出游“超30天”。对此,该单位日前回应称,网友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已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等处分。根据网友留言,该公务员可以说是相当不务正业了:他不仅“一年三次出游,时间长达50天”,还通过旅游日记公开将行程晒出来……这是要转型旅游博主的节奏?据涉事单位回应,该公务员的旅行假期,包括清明、中秋、国庆、双休日和履行手续的公休假及事假,实际核实未请假2天。所以,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讨、扣减个人年度绩效的相关处罚。这般处罚力度跟许多网友预期的“让他回家卖红薯”有些差距。但按照《公务员法》,辞退也有相应的条件: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才行。但当地责令检讨等处罚,是否与游山玩水的性质匹配,当地也不妨在处理时给出更细致的处理依据说明。这样也更能经得起拷问,而不是留下“轻拿轻放”的观感。该公务员在朋友圈、聊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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