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为进一步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年)的通知》(发改产业〔〕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聚焦汽车、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领域,从“巩固产业升级势头,不断优化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消费活力,积极推动更新消费”“提升消费支撑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环境”“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四个维度推动消费更新升级,实现产业与消费的协同提升,意义重大。

国机汽车解析政策观点如下:《方案》明确了汽车行业向智能汽车和节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不变,从释放汽车新增需求、扩大汽车更新需求以及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三个主要方面促进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政策力度较大,有望带动汽车消费市场逐步回暖。

二、实施方案中汽车相关的要点

(一)巩固产业升级势头,不断优化市场供给: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车、稳步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和持续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性能共四项。

(二)增强市场消费活力,积极推动更新消费: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政策、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和着力培育汽车特色消费市场共六项。

(三)提升消费支撑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环境:全面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政策、大力提升二手车便利交易水平、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建立健全产品基层营销网络和不断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共五项。

(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严格执行老旧产品淘汰规定、着力完善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体系和切实加强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共三项。

三、实施方案中汽车要点解析

(一)汽车行业消费趋势不变

1.中长期来看,中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方向。

智能汽车不变。组织实施智能汽车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开展车载传感器、芯片、中央处理器、操作系统等研发与产业化。坚持自主式和网联式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整车智能化水平,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汽车品牌。

2.中短期来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不变。

2.1鼓励节能汽车消费:重点突破整车轻量化、混合动力、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尾气处理等关键技术,增强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市场供给能力。

2.2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一是降低购车成本,主要通过降低新能源汽车中的车用动力电池成本和鼓励电池租赁等车电分离消费方式,加速新能源汽车对传统燃油车的替代。未来要达到新能源车与传统燃油车价格基本相同,鉴于动力电池占目前纯电动车BOM成本四成左右,降低纯电动车的成本,主要的难点和痛点是降低动力电池的成本。

二是提高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便利性,鼓励企业研制充换电结合、电池配置灵活、续驶里程长短兼顾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进高功率快充、无线充电、移动充换电等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三是限购、限行政策取消。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重点市场均是限购城市,因此取消新能源限购将是重大利好。年新能源乘用车消费前10城市份额占54.7%,其中限购城市占据6席,前5位均是限牌城市。深圳和上海保持领先地位,广州和北京紧随其后,杭州位居第五。

四是停车费等方面优惠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二)释放汽车新增需求

1.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

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2.着力培育汽车特色消费市场。

2.1房车:统筹规划建设旅居车停车设施和营地,完善配套水电、通讯等设施,促进旅居车市场发展。

2.2皮卡: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

2.3改装车: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推动汽车消费型改装规范化发展。

2.4租赁车:鼓励发展长租、短租、分时租赁等多种租赁模式,构建多元化汽车消费体系。

(三)扩大汽车更新需求

1.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

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出口,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2.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鼓励地方加大新能源汽车运营支持力度,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3.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

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有条件的地方可商供货企业给予适当支持,积极发挥商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目前已有广东和广西省发布了相关“汽车下乡”促销政策。

为了促进汽车更新需求,《方案》中对二手车和汽车报废两个方面也有明确要求。

二手车方面:大力提升二手车便利交易水平,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依托现有经销网络,采取自主经营、联合经营等方式,积极发展二手车业务,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依托具备条件的经销商建立二手车服务站,提供交易、纳税、登记、保险一站式服务。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并在交易地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提高异地交易便利化水平。

支持二手车出口:年4月26日,商务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为10个省市。

汽车报废方面:(1)严格执行老旧产品淘汰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汽车检验和报废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相关政策,推动车辆注销、报废信息共享,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夯实车主责任义务,督促符合强制报废条件的车辆及时退出。(2)对无强制报废要求但使用年限较长的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鼓励地方积极引导消费者及时报废更新。(3)对排放污染大、安全性能差的老旧汽车,研究提高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费率。

(四)建设与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使用环境

1.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助力汽车消费。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增加地级及以下城市和农村地区汽车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金融服务,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产品定价、简化抵押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积极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规范汽车金融服务费收取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2.建立健全产品基层营销网络。

深入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

3.不断改善配套基础设施。

3.1中央和地方财政继续对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给予支持,加快大型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

3.2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

3.3支持地方和企业依托路灯、加油站等现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服务。

3.4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周边居民小区建立停车设施昼夜错峰使用调配机制,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效率。

3.5加快已有停车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

3.6鼓励各地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提供停车、充电设施支持。

总体看,三部委推动消费升级和畅通资源利用的政策指明了重点产品消费促进的纲领方向。此次政策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突破,实现消费升级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政策从产品供给、消费升级、环境保障和资源回收等全产业链环节进行政策引导,核心是推动消费增长和产业资源循环可持续发展。

之前已有地方政府发布相关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如《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年广西汽车下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方案》将对各地政府的具体行政政策制定起到纲领性顶层指导作用。

国机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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