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浙江又喜提热搜了

原来是我省教育厅

公布取消年中考体育测试

同时明确各地中考时间安排

?萧山周一起恢复限行

?高校于4月26日起陆续开学

?公租房补贴开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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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取消年中考体育测试

4月16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消息调整年部分教育考试招生。全省各地中考统一安排在6月26至27日,取消年中考体育测试,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

高考统考和选考科目考试安排在7月7日至10日举行,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在高考后10天内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与国家确定的考试时间相冲突,将另作调整。

高校4月26日起陆续开学

近期,我省教育厅发布做好高等学校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经综合研判,全省高校从4月26日起至5月10日陆续开学,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生返校时间。

01

基本原则

坚持分期分批有序返校原则,实行错时、错峰、错校开学,确保学生有序、平稳、安全返校。坚持防疫工作属地管理原则,高校要在属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创造开学条件,经当地防疫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开学。

02

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防疫工作主体责任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防疫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窗口意识”、坚持“窗口标准”,加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和《浙江省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要求,在卫健部门选派的驻校助学健康指导员指导下,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做到返校前有准备、返程中有秩序、返校后有机制,确保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安全、平稳、有序,实现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

(二)进一步精准排摸师生员工健康信息

要充分利用“一图一码一指数”等智控手段,全面排摸师生“健康码”申领与健康状况,并据此安排教职员工有序返岗和学生安全返校,“健康码”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条件的师生不得返校。

要精准全面地掌握来自原疫情重点地区的师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属地防疫部门按省统一要求做好核酸和血清等检测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三)进一步加强防疫条件保障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确保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所需的应急物资充足、到位。全面做好办公室、教室、实验(实训)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寝室、食堂、校车和其他校内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严格按规定加强饮用水、食堂的卫生管理和餐饮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四)进一步细化学生分期分批开学返校工作方案

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加强与周边高校的协调,研究制订本校错峰开学返校详细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学生返校批次和时间,细化分年级、分学院(系)乃至分班级的具体返校时间段,尽力避免短时间内在同一区域出现人员大规模集聚和交通拥堵。

对因各种原因延迟返校的学生,各高校要做好线上教学和帮扶工作,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成人教育学生的复课工作,由各高校参照全日制学生开学工作要求自行研究确定。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对不听劝阻或未经批准自行来校的学生,要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严格学校管控举措

要加强校内各部门协同,组织学生、教务、保卫、后勤、卫生等部门进一步优化防疫工作方案,完善防疫工作流程,强化防疫应急演练。要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学校管理体系,组织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骨干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院系、年级、班级的管理举措。

加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要严肃校纪校规,严格学校“大门”“小门”管理,完善校园出入管理和师生请销假制度。

师生返校后,应提示学生不离开所在城市、教师不离开浙江省域,学生离开所在城市和教师出省必须向学校请假或报告。加强师生员工卫生习惯的宣传与培训,倡导和培育健康的生活方式、作息方式。

(六)进一步加强学生返校交通组织工作

加强学生返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告知学生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开学返校注意事项,重点做好学生返校途中安全提醒。严格要求每一位学生按校方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准时返校,学校要精准掌握每一位返校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具体时间信息。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安排车辆统一组织接站。

(七)进一步做好开学返校后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各高校要科学设计、认真组织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模式创新。要努力上好“开学第一课”,积极挖掘抗疫斗争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讲好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的抗疫故事,讲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讲好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互帮互助的感人事迹,切实增强学生的“四个自信”。

妥善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做好在线教学与正式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各高校要优先创造毕业班学生恢复学习、顺利毕业的条件,在论文撰写、实验安排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毕业生如期完成学业。要加大毕业生就业服务力度,特别要加强家庭困难等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确保高校毕业生平稳就业。

(八)进一步加大防集聚工作力度

要坚持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在确保不影响教学质量的情况下适当减少课堂教学时间。

合理安排教学场所和上课时间,努力避免在同一区域同一时段课程安排过于集中、学生过于集聚。适当管控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流量,引导学生保持合理间距,减少密切接触。

后勤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倡导学生自带餐具回宿舍用餐,合理增加校园盒饭提供点,并及时清理餐余垃圾,尽可能减少食堂堂食人员数量。

(九)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协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厅防控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31号)要求,主动接受属地(含高校分校区、教学点所在地)政府对高校返校复课准备工作的指导督查和验收,验收通过的可以开学,条件不具备或隐患未解决的不得开学。

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卫健、疾控、公安、交通、宣传、网信、经信、大数据等部门联系,统筹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校园周边治安、餐饮门店等的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周边道路交通管控疏导等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开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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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开学时间由各高校商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确定,并报经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发布。

杭州幼儿园招生信息发布

市教育局公布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信息,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新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幼儿园小班招生相关信息现予以公布。

01

申请入园对象

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以下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1、市区户籍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02

招生时间安排

萧山区恢复错峰限行

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结合当前萧山区道路交通状况,根据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意见,决定自今日起恢复执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错峰限行”区域、时段、规则均保持不变。

01

“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上午07:00-09:00、下午16:30-18:30。

02

“错峰限行”规则

?非浙A号牌(含临时号牌)车辆全号段限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

1、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03

“错峰限行”区域

建设四路、通惠路、南秀路、蜀山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架、隧道,除晨晖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限行。

杭州市实施“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便民利民措施,旨在方便市外群众来杭办事的实际需要。外地车可申请在早晚高峰限行时段入杭,一年12次。

公租房补贴开放申请01

政策内容

对在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或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或持有高级技能或中级职称人员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02

申报对象

1、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2、申请人须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6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

3、申请家庭在区内无房并且余杭区内近五年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未享受区内人才住房保障、毕业生安家补贴等优惠政策。

5、申请人员须租赁房屋并签订租赁合同。

03

补贴金额

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月租金低于每月可享受租金补贴金额的,按实际月租金发放,享受年限累计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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